家族信托作为一种长期且跨代际的财富管理工具,能够实现资产合理配置、降低继承纠纷并提供风险隔离,已成为高净值人群的重要选择。党的二十大报告首次提出“规范财富积累机制”,这进一步突显了完善家族信托税收政策的必要性,以更好地保护合法收入并调节过高收入。
一、家族信托的兴起与发展趋势
近年来,家族信托产品在资本市场中日益活跃。2023年3月20日发布的《中国银保监会关于规范信托公司信托业务分类的通知》明确了家族信托的业务内涵,推动其发展。目前,家族信托根据信托财产类型可分为资金信托、不动产信托、股权信托及事务管理类信托。其中,股权信托的应用最为广泛,并涉及较多的税收问题。
根据2024年上半年各大银行的财务报告,家族信托业务增长迅速。例如,建设银行和平安银行的家族信托业务规模均超过千亿元,农业银行新增规模超200亿元,交通银行和民生银行的家族信托规模分别增长27.78%和25.64%。与此同时,信托产品的创新模式层出不穷。
二、当前家族信托的税收政策
家族信托在税收监管方面主要面临重复征税和税收流失的问题。家族信托的生命周期包括设立、存续期管理和终止三个阶段,其中设立和终止阶段较易产生重复征税,而存续期管理阶段则易出现税收流失。
在信托设立阶段,委托人将财产转移至受托人名下。现行税法通常将此视为“财产转让”,适用相应的税收政策。例如,股权类家族信托的设立涉及“财产转让所得”税,个人委托人需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企业委托人则需按照企业所得税缴纳。此外,还需考虑增值税、印花税等相关税种。在实务中,委托人往往因市场公允价值调整导致税负增加。
在信托终止阶段,受托人需将信托财产移交给委托人或受益人。当前税法对此缺乏明确规定,但通常按照“视同转让”原则征税。受托人需缴纳25%的企业所得税,而该税负最终转嫁至受益人或委托人。
存续期管理阶段的税收流失问题主要体现在信托收益的个税征缴争议上。若受益人为企业,则需缴纳企业所得税;但若受益人为个人,目前税法尚未明确是否需缴纳个人所得税,导致部分个人投资者未主动申报,影响税收监管。
三、促进家族信托税收政策的完善
针对上述问题,应制定更为科学合理的税收政策,以支持家族信托的发展。
1.明确纳税主体,优化税收征管。参照国际主流信托理论,建议将受益人确立为纳税主体,并由受托人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以减少税收流失。
2.减少重复征税,优化股权信托税收安排。对于股权信托,可借鉴商业健康保险的递延纳税政策。在信托设立阶段暂免委托人所得税,待信托终止、股权最终实际处置后再行征税,避免不必要的重复征税。
3.强化税收公平原则,促进财富管理。参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对家族成员间的股权转让提供适当税收优惠,以鼓励合理的财富传承。
4.加强监管体系建设,提高税务透明度。进一步完善智慧税务建设,提升信托税收管理效率,加强信托业务的信息披露和监管。
家族信托作为财富管理与传承的重要工具,其发展潜力巨大。通过完善税收政策和法律体系,既可促进财富的规范积累,也能助力实现共同富裕,为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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