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日常经营中,税务风险往往隐藏在看似合理的业务往来与账务处理中。尤其对集团型企业而言,关联交易、员工福利费用、税前扣除凭证等问题看似细微,实则一不小心就容易踩到税务合规的红线。最近,税务部门对某大型企业A公司进行了一次全面的税务检查,通过大数据分析与多维度核对,揭示出集团内部租赁未确认收入、员工福利进项税额转出不足、凭证不合规、股权投资印花税漏缴等多个典型风险。本文将逐一分析这些风险的成因、法律依据及应对建议,希望能为广大企业财务人员与管理者敲响警钟,有效降低企业税务风险。
一、未确认集团内部房屋租赁收入风险
在对A公司所属集团内部关联交易进行审查时,税务部门注意到A公司的子公司B公司取得了来自同集团C公司的租赁费用增值税发票。然而,通过进一步核实,税务机关确认,实际租赁给C公司使用的房产产权属于A公司,且C公司未向A公司支付租金,属于集团内部无偿使用。依据税法相关规定,企业向其他单位无偿提供服务,属于视同销售,应当确认相应收入并申报纳税。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相关规定,A公司未确认的租赁收入应增加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743.21万元,补缴企业所得税约111.48万元,并依法加收滞纳金。同时,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A公司也应确认增值税销售收入743.21万元,并补缴增值税约66.89万元及相应附加税费约8.03万元,同样需缴纳滞纳金。
二、员工福利费用进项税转出异常风险
A公司提供员工住宿和餐饮福利时,涉及房屋租赁、水电费用等开支。然而,税务部门在核查进项税发票时发现,A公司未按规定将上述用于员工福利的进项税额进行转出。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企业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进项税额不得用于抵扣销项税额,应作进项转出处理。经计算,2019年至2021年,A公司应转出但未转出的进项税额合计约12.55万元,并须相应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约1.51万元,同时依法加收滞纳金。
三、税前扣除凭证不规范风险
税务部门审查发现,A公司实际发生的租赁设备费用,在财务账目中记载为口罩机租赁费,但所取得的发票内容却为咨询服务,属于发票内容与实际经营业务不符的情况。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相关公告要求,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必须真实合规。企业若取得的凭证内容与实际业务不符,应及时更换或补开符合要求的发票,否则不得作为税前扣除凭证。由于A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补开或提供有效证明材料,该笔支出不符合税前扣除条件,应调增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四、印花税计税依据不准确风险
税务机关在检查A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变动情况时发现,A公司在取得子公司股权及孙公司转为子公司时增加了长期股权投资,但未严格按照股权转让合同实际金额计提缴纳印花税。
根据此前实施的《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产权转移书据应按照实际股权转让合同载明金额征收印花税。核查显示,2020年A公司应补缴印花税约19.95万元,2021年应补缴印花税约0.25万元。
律师提示
企业需严格依据法律法规进行账务处理及税务申报,以防范税务风险,保障企业税务合规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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