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民事律师:民间借贷纠纷中,未约定的借款逾期利息,能要回来吗?

民间借贷纠纷中,逾期利息是一种对借款人未按约还款的惩罚措施,是借款人向出借人支付的超期罚息,逾期利率是逾期利息的计算依据和标准,确定了逾期利率,就可以 计算出具体逾期利息的金额。在双方当事人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情况下,只要 未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4倍,自然遵从其约定,但当对逾期利率未进行约定的情况下,逾期利息应如何计算呢?

逾期利息,是指借款人不按照合同的约定归还借款的超期罚息。逾期利息相对于逾期借款而言,逾期借款是指借款人未按借款合同的约定期限返还给贷款人款项的行为。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包括返还借款本金、支付合同约定的借 款期间的利息及支付借款逾期部分的利息。

案例

假设张先生和李先生之间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张先生借给李先生人民币10万元,年利率为5%。合同中并未明确约定逾期利息的计算方式。到了合同约定的还款日期,李先生并未偿还借款。张先生想要索回应得的逾期利息,但由于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张先生陷入了困境。

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584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这一法律规定为出借人提供了一定程度的保护,即使在没有约定逾期利息的情况下,出借人仍有权要求逾期付款的借款人支付相应的逾期利息。

根据《民法典》第676条的规定,借款人未按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这里所谓的“国家有关规定”就包括了《民法典》第584条对于违约损失的定义。因此,如果借款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仍然可以依据《民法典》第584条的原则,要求借款人支付逾期利息。

律师点评

2015年9月1日施行并在2020年进行修改的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废除了1991年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新规定中,裁判机构支持的利率标准也明确为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4倍。如果逾期利率超过这一标准,法院将不予支持。

在没有明确约定逾期利息的情况下,按照新的《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第28条第2款第2项的规定,出借人有权主张按照借款期内的利率计算逾期利息。这里的“借款期内的利率”同样不能超过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4倍。

值得注意的是,逾期利息并不等同于违约金。违约金是一种由合同双方约定或法律特别规定的赔偿方式,而逾期利息则是一种法定孳息,即使双方未明确约定,出借人也有权主张。

建议

  1. 在民间借贷合同中,建议双方明确约定高于借款期内利率的逾期利率,以此促使借款人及时还款。但逾期利率不能超过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4倍。
  2. 即使合同未明确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仍有权按照借款期内的利率要求支付逾期利息。若连借款期内利率都未约定,则可参照当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来计算应支付的逾期利息。
  3. 借款人一旦败诉,应立即按照判决指定的期间支付款项。否则,除了需要支付逾期利息外,还将面临按日万分之一点七五的利率支付加倍利息的额外负担。

综上所述,无论是否在合同中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在法律上都有权要求逾期未还的借款人支付逾期利息。不过,为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最佳的做法仍是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所有相关条款,包括逾期利息的计算方式。这样不仅可以保护出借人的权益,也能让借款人清楚了解自己的责任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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