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房产律师: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当事人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并主张违约金
发表评论
出卖方通过出售商品房获取相应对价是其参与交易的初衷,也是其实现收益的来源,无法兑现购房款的买卖合同于出卖方而言 […]
出卖方通过出售商品房获取相应对价是其参与交易的初衷,也是其实现收益的来源,无法兑现购房款的买卖合同于出卖方而言 […]
默示,作为一种意思表示作出方式,如果缺乏一定的外在条件限制,或者不是局限于特定情况,将导致当事人无法充分表达内 […]
合同的法定解除,是指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后履行完毕前,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解除事由出现时,通过行使解除权而使权利义 […]
恶意串通是指行为人与相对人互相勾结,为牟取私利而实施的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恶意串通的民事法律行为在 […]
无权处分行为是现代社会生活中的常见现象,在买卖交易关系中该问题更为普遍,因此,对买卖合同情形下无权处分行为的效 […]